不用人力踩蹬,站上去就能一路向前,近两年,电动平衡车这种酷炫的交通工具,由于功率低、费电少、携带轻巧、接驳公交、地铁十分便利,因而越来越受欢迎。甚至成为代驾人员的标配。但是,这一新生事物是否合法合规?7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一审,其中明确,“老年代步车”、“平衡车”等代步工具不得上路行驶。
据了解,条例修订草案对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驶的车辆种类予以了明确。其中,根据现行《条例》规定并结合管理实际,禁止本市号牌无存量的全挂车、三轮汽车、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以及功能为农用、不宜跨省市行驶的外省市号牌低速货车、外省市号牌拖拉机上本市道路行驶。此外,对“老年代步车”、“平衡车”等目前尚未纳入规范管理的通行工具,《条例(修订草案)》也明确禁止其上本市道路行驶。
不过,民意在方面似乎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由市人大组织的面向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问卷结果显示,在对于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尚无国家标准的通行工具应当如何加强管控这一问题中,有44%的群众赞同完全禁止通行,有56%的群众倾向于允许上路,但给予必要限制的。而在市人大代表方面,赞同完全禁止通行的比例则只有三分之一不到(31%),69%的代表倾向于在给予必要的限制的条件下允许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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