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我国知名平衡车企业纳恩博与美国平衡车企业赛格威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337调查,指控全球13家平衡车企业侵犯专利权,其中包括6家中国平衡车企业,开创了中国企业利用337调查起诉本国竞争对手的先河。
然而,作为此案原告的纳恩博,以前却是被告的角色。
纳恩博成立于2013年6月,是平衡车企业中的后起之秀。2014年9月9日,包括纳恩博及另外8家中国平衡车企业被赛格威控告,涉嫌侵犯赛格威持有的3项发明专利和2项外观设计专利。此时的纳恩博,限于专利储备的匮乏,处于被告的地位。
纳恩博翻身的根本转折点在于在资本助力下的一次企业并购。
2015年4月,纳恩博获得小米、顺为资本、红杉资本、华山资本的8000万元a轮融资,并全资收购赛格威,其中包括赛格威名下的400多项电动平衡车专利。这是一次资本与专利的联姻,但从此彻底改变了纳恩博被动应诉的地位。纳恩博从此成为赛格威的老板,利用其持有的400多项电动平衡车专利,成功逆袭成为原告,向美国企业、中国企业提出专利侵权诉讼,利用337将竞争对手赶出平衡车市场。
反观当初与纳恩博一同被告的其他中国平衡车企业,依然处于被告的地位,面临彻底清除出美国平衡车市场的遭遇。面对如此大的反差,笔者从纳恩博的平衡车事件中可以看出以下几点,供中国实体企业和投资人参考。
技术研发型创业团队应做好专利保护,为后期发展奠定基础。赛格威被纳恩博收购,毋庸置疑其持有的400多项平衡车专利是绝对加分项,如果没有赛格威前期储备的大量专利,纳恩博收购的可能是其他企业。一些技术研发型企业,企业最大的价值可能不在厂房、设备,而是对某技术或产品的持续研发和创新。这类企业应重点关注其专利保护,将技术创新尽可能转换为可见的专利,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后期发展奠定基础。
技术储备可通过合作、收购等形式完成。纳恩博作为平衡车企业的后入行者,其技术储备远落后于赛格威等其他早入行的平衡车企业,但通过收购行为,纳恩博拥有赛格威之前的所有专利储备,迅速弯道超车,将其他中国平衡车企业甩出十几年。
专利值钱需要具备三点:早、布局、量的积累。赛格威400多项专利中,有优先权在1999年的专利,也有平衡车的核心技术专利。而专利的法律效力中,时间是衡量效力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用于无效一些专利的重要指标。专利储备越早,专利话语权可能越强。同时,在同一产品的不同技术领域、不同国家、不同的专利类型中均布局专利,也是增加专利价值的重要手段,可以在同一产品的多个领域、不同国家限制竞争对手,且可以用多个不同的专利类型提出诉讼,这显然是竞争对手不愿面对的。同时,单个专利或仅有的几个专利,很难形成全面的竞争态势,如打架一样,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的力量,一般很难在群殴中取胜。所以,在专利数量上的积累也是增加专利价值的重要手段。
总之,纳恩博在资本的帮助下,成功逆袭为原告,是资本与专利联姻的成功示范,众多中国企业可以参考此模式,实现弯道超车,从行业的跟随者变成规则的制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