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衡车企业集体面临海外威胁(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13日电 3月以来,美国对中国平衡车产业连续三次发起 “337调查”,且无一例外使用了调查中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普遍排除令。山雨欲来,如不采取有效应对,中国平衡车企业将集体面临碾压。危急关头,中国平衡车企业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呼吁相关中国企业能联合应诉,携手共拒海外威胁。
所谓“337调查”,是在美国企业申请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针对进口产品是否侵犯美国知识产权发起的旨在保护美国企业的调查。普遍排除令,即不分来源地禁止所有同类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五个月三起调查,每次均申请普遍排除令,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业内人士指出,“337调查”是美国企业用来争取自身利益的一种法律手段,发起调查并不一定意味着被调查方存在侵权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事实上,中国企业面对“337”从应诉到胜诉的案例并不少,既有华为、中兴这样的知名企业,也有触宝科技这样的新兴企业。其中,中兴通讯连续四次获得美国“337调查”终裁胜诉。
今年3月,在Razor发起“337调查”后,骑客即在第一时间应诉。这是所有平衡车生产型企业中唯一一个应诉并积极发起反攻的主体。在美国,骑客分别从外观专利和发明专利,两次对Razor发起了侵权诉讼,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专利无效。在中国,宁波海关查扣Razor委托加工侵权产品,同时无效了其在中国的专利,并且该专利内容与“337调查”涉案专利内容等同。这被业内认为是中国企业以攻为守。据了解,骑客在全球拥有200余项专利与专利申请。拥有强大的专利池,被认为是骑客能够率先起来反击的资本。
面对频繁的“337调查”,业内资深人士指出,积极应诉非常重要。因为,如果不应诉,可能被认定为是缺席被告。原告对缺席被告的指控将被认定是真实的,其可以向ITC提出对缺席被告立即采取救济措施,如有限或普遍排除令、禁止令等。因此,不应诉对被调查企业极为不利。不光要应诉,即使在没有成为被告的情况下,如果调查涉及自身利益,也应该以利害关系方的方式积极参与调查,防止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今年5月,纳恩博联合其子公司赛格威(segway),以及赛格威原母公司德卡(DEKA),针对6家美国销售商发起“337调查”,并申请普遍排除令。这起调查,表面上被告中不涉及中国企业,但由于平衡车产业链几乎都在中国,最终真正受到打击的仍然是中国平衡车企业。更为危险的是,由于中国企业没有直接列为被告,甚至没有申诉权,在受到不利判决威胁的时候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
骑客在该调查立案之前,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向ITC陈诉了普遍排除令的不合适理由,希望中国企业能够避免受到制裁。
8月,纳恩博发起第二次“337调查”,将中国6家企业列为被告,同样申请普遍排除令。至此,在涉及中国大量平衡车企业生死攸关的重大案件中,中国企业有了最起码的申诉权,而不是在纳恩博第一次“337调查”那样,以起诉美国企业的间接方式绕开了中国企业,对中国企业隔山打炮。
消息称,眼下骑客正在积极准备应诉,将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申诉权,维护中国平衡车产业的整体利益。
美国“337调查”,应诉方需要面对美国制定的规则,应诉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成本,对于应诉方造成不小的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337调查”打击的是全行业整体的利益,并且普遍排除令没有时间限制,不应诉等于将中国蓬勃发展的电动平衡车产业拱手让人。
有资料显示,团体应诉“337调查”,中国电池行业榜样在前。2003年,美国劲量和永备公司曾经发起无汞碱性电池“337调查”,将包含香港在内的24家中国企业列为被告。最终,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牵头组织下,中国企业联手共同打赢了这场诉讼,并且判定美国公司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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