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征集公告

大赛目的与宗旨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大赛”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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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责任、创新、梦想”为主题,围绕工作、生活、学习、沟通与交互、出行、健康与娱乐、服务与公共设施、服饰配件、智能装备、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类别,引导全国各高校的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及服饰配件设计等相关学科专业学生进行创新设计。

大赛设各省分赛区及全国总赛区。全国总赛区设“中国设计新锐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最佳人气奖等。

大赛将于2016年4月正式启动,7月至9月进行评审,在2016年“广东国际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博览会”期间依托“东莞创意设计活动周”举行优秀作品展、总决赛暨颁奖典礼。

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赛将同时举办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产业化路演、中国新锐设计师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优秀设计成果拍卖活动及全国工业设计专业大学生就业对接会等配套活动。

分赛区的组织形式
分赛区原则上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组成;对与邻近省、直辖市、自治区联合组成分赛区的,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协商解决;联合组成分赛区的承办院校,由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协商后委托或指定有关高校承办,具体要求参照全国大赛章程执行。

参赛对象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参赛的学科专业范围主要是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及服饰配件设计等相关学科专业,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专业报名参赛。
参赛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及高职高专学生。邀请港澳台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参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进修生(如有必要需提供证明)也可报名参加。
参赛者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大赛内容
参赛类别
提交参赛作品应符合大赛主题要求,按照工作、生活、学习、沟通与交互、出行、健康与娱乐、服务与公共设施、服饰配件、专项赛(智能装备、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九大类别提交原创设计作品,鼓励协同创新。
1.A工作(Work)
工业生产用机械装备、检测设备、加工设备、生产工具,商务活动用办公设备、金融机具等。
2.B生活(Live)
消费生活用家用电器、视听设备、厨卫设备、家具、餐饮器皿、照明器具、园艺用品、个性用品等。
3. C学习(Study)
电脑及周边设备、学习工具、教育设备、文具等。
4. D沟通与交互 (Communication & Interaction)
以人机交互关系创新为特点的各类产品与具有突出界面设计特色的应用软件等产品,包括各类通讯设备及导航设备等。
5. E出行(Transportation)
汽车、卡车、摩托车、自行车、船只、飞行器等。
6. F健康与娱乐(Healthy & Entertainment)
医疗、保健、运动等与健康相关的设施用品、户外用品、训练装备;玩具、乐器、游乐设备、娱乐设备等。
7. G服务与公共设施(Service & communal facilities)
以整合创新理念进行商业模式的服务设计创新所完成的包含产品、传播、物流、渠道、终端及公共设施在内的新型业态系统。
8. H服饰配件(Fashion Accessory)
兼具艺术与文化、时尚与品味融为一体的新概念服饰配件设计,包括鞋帽以及箱包、首饰配件等。
9. Z专项赛(Special Project)
本次大赛特与东莞地方当地产业接轨的设三个专项赛:Z1,智能装备(Intelligent Equipment);Z2,可穿戴设备(Wearable Device);Z3,无人机(UAV)。

奖项设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特等奖
优秀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
最佳组织奖
最佳人气奖
最具创业潜力产品奖

评审标准
根据本次大赛主题,遵照“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可用、易用、环保、审美、经济”等评价标准从设计主旨、设计效果、设计价值三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时间进程
1、报名截止时间:8月15日;
2、各分赛区组委会提交入围作品名单时间:8月31日前;
3、入围作品寄送模型、实物时间:9月25日前;
4、全国总赛区复评:10月8日前;
5、设计新锐工作坊:10月17日至11月11日(四周);
6、入围终评作品布展:11月14至16日;
7、全国总赛区终评:11月17日;
8、展览及颁奖活动:11月18日(初定时间,与广东国际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博览会同步进行)。

大赛评审委员
评审委员会负责:遴选大赛复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修改评审规则;处理重大评审争议等事项。
1、主任委员
何人可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湖南大学 教授
2、副主任委员
鲁晓波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院长
童慧明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
3、委员
杜海滨 鲁迅美术学院 教授
过伟敏 江南大学 教授
曲延瑞 北京工业大学 教授
宋建明 中国美术学院 教授
季 铁 湖南大学 教授
赵 慧 太原理工大学 教授
辛向阳 江南大学 教授
应放天 浙江大学 教授
邓学雄 华南理工大学 教授
余隋怀 西北工业大学 教授
丑宛如 台湾实践大学 教授
方启思 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院长
陈 江 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 秘书长、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 院长
周红石 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 高级工业设计师
姚映佳 联想集团 副总裁
李凤朗 联想集团 设计总监
张 帆 广汽集团 设计总监
冼 燃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丁常胜 深圳市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 高级工业设计师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推荐。

组织领导
1、大赛由全国总赛区和分赛区组成,设大赛全国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组委会。大赛全国组委会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部门负责人等牵头组成,诚邀热心支持大赛的行、企业事业单位及媒体等参与大赛组织活动;各分赛区参照全国大赛章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实施。
2、大赛筹委会受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等委托,以及制订《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方案》等大赛文件;大赛筹委会工作职责完成后,由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3、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大赛的日常工作。
4、各分赛区组委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指定或委托高校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分赛区的比赛组织实施工作。各分赛区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由分赛区组委会决定。

组织机构
1、大赛由全国总赛区和分赛区组成,设大赛全国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组委会。大赛全国组委会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部门负责人等牵头组成,诚邀热心支持大赛的行、企业事业单位及媒体等参与大赛组织活动;各分赛区参照全国大赛章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实施。
2、大赛筹委会受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等委托,以及制订《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方案》等大赛文件;大赛筹委会工作职责完成后,由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3、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大赛的日常工作。
4、各分赛区组委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指定或委托高校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分赛区的比赛组织实施工作。各分赛区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由分赛区组委会决定。

参赛费用
1、参赛费用
本届大赛的全国赛区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2、各分赛区所需赛事经费
主要用于宣传、评审、邮寄作品等,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解决,但举办费用原则上应由参赛学生所在学校承担。允许各分赛区与当地有关单位合作命名分赛区的大赛名称。
3、大赛作品寄送和收回的费用
由各参赛和承展单位自行负担。

报名方法
登陆大赛官网 http://www.cuid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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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301室
邮编:510260
联系人:黄院长
电话:020-84018137 传真:020-84018137

全国总赛区参赛作品邮寄地址: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泰新路165号泰库文化创意产业园
邮编:523039
收件人:邓小芳
电话:0769-22880388 传真:0769-22889211
手机:137-6085-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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